眾所周知,注冊工商公司必須要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,公司需要申請納稅登記。而登記機關則是我國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。那么,你知道工商注冊需要哪些要求嗎?接下來,我幫大家整理了一些工商注冊需要的要求:
1、公司名稱(5個以上公司備選名稱)
2、公司的注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(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;高新區、經濟開發區、新站區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)

3、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(如果注冊資金是客戶自己提供,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;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在新站區、經濟開發區、高新區注冊,需要提供暫住證原件)
4、全體股東出資比例(股東占公司股份的安排)
5、公司經營范圍(公司主要經營什么,有的范圍可能涉及到辦理資質或許可證)登記條件 設立公司,或者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,應當在報送審批前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,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;設立其他企業可以申請名稱預先核準。企業只能使用一個名稱,經登記機關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。
綜上所述,上述就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工商注冊需要的一些要求,希望會幫助到大家。